5月13日,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东湖高新,600133.SH)公告,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标的公司”)实际控制人签署了《股权收购意向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向协议》”),公司拟在满足《意向协议》前置条件和条款的情况下,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。根据公司尽调,本次交易未能满足《意向协议》中约定的前置条件和条款,各方在关键条款上未能达成共识,经友好协商,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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